如果一方再婚可以变更宝宝抚养权吗?离婚律师电话咨询

    2023-01-11 10:35:12 来源:家理好博门户站 浏览:1584

    今天,律师接待了一名离婚后咨询子女抚养问题的男子。两年前,他与前妻因夫妻关系破裂,无法就子女监护权归属达成协议,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。4岁的女儿被判男子抚养,女子每月支付1500元赡养费。对于判决结果,该女子一直感到不满,并多次拖欠赡养费以表示不满。现在,这名男子再婚了,他的前妻认为父亲再婚不利于孩子的成长,所以起诉要求改变孩子的监护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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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这名男子的前妻会得到法律支持吗?在这方面,离婚律师认为,虽然中国的好博法允许父母在离婚后随时提起变更监护权的诉讼,但只有在符合法律条件时才能得到支持。这些法律条件是:

    1.与子居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;

    2.与子居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,或者与子居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;

    3.10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和对方住在一起,这方有抚养能力;

    4.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改变。

    根据上述规定,可以看出,该女子计划根据上述第二种情况提起诉讼,争夺监护权。尽管如此,她还是需要继续证明男子的再婚确实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有害。在这种情况下没有这样的情况,所以他的诉讼不符合法律规定。只要男子拒绝,法院就应该驳回前妻的诉讼,孩子仍然由男子抚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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