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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解读民法典】丈夫失踪后妻子才得知,丈夫的姓名年龄身份信息都是假冒。这样的婚姻能撤销吗?
发表时间:2022/10/7
 
 

【解读民法典】丈夫失踪后妻子才得知,丈夫的姓名年龄身份信息都是假冒。这样的婚姻能撤销吗?


结婚两年的丈夫突然离家毫无音讯,妻子报案后才得知丈夫用的是假身份证,包括姓名年龄身份等信息都是假的。得知真相的妻子该如何维护自身权利?


——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登记。


《<民法典>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第十七条: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,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,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。《行政诉讼法》第七十条: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,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:(一)主要证据不足的。


冒用他人身份登记结婚属于婚姻登记程序瑕疵,当事人可就该类婚姻登记行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。法院经查明,婚姻登记程序确实存有瑕疵的,并不属于民法典规定的无效或可撤销婚姻的范围,而是针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,应当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,依法予以撤销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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